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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改革办法
2015-09-20

为更好地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研究人才的多层次需求,学校决定试行研究生分类培养方案。研究生分类培养是指在同一学科专业下,按照两类不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分别为课程类硕士生和研究类硕士生。课程类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类硕士生的培养致力于提高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以便于从事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前沿科学研究。
一、研究生分类培养总体要求
研究类硕士生在第一学年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生前期阶段的理论课程学习,并安排适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如课程学习成绩及科研能力符合要求,则在第三学年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资格;如课程学习成绩或科研能力不符合要求,可在第三学年内修满课程类硕士生毕业要求的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获得硕士学位。
课程类硕士生的培养强调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目标是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第一学年完成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学习之后,第二学年将开设注重实际应用和案例型教学课程,可以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实习,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
二、学分要求
1.课程类硕士生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应用性专业选修课为19个学分,共计40个学分,学制为2年。
2.研究类硕士生
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为21个学分,另需完成8个学分的理论性专业选修课。必修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在第一学年完成,经筛选考核合格后于第二学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硕士学位论文要求
1.课程类硕士生
课程类硕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注重对实际问题的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可以是规范的案例研究,论文字数在1万字左右。考核的重点是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解决问题的理论方法的掌握。
2.研究类硕士生
研究类硕士生不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于第二学年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前期的课程学习。
四、分类培养方案的时间安排
研究生招生与录取方式不变,入学后在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内,统一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校院公共必修课、专业 必修课的学习,并完成专业方向主干选修课程的学习。
1.分类筛选
在第二学期期末,对申请进入研究类硕士生培养方案的学生进行考核筛选,通过者确定为研究类硕士生。研究类硕士生的人数约占院(系)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1/3。
2.双轨分类培养(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
(1)课程类硕士生
进行剩余课程的学习,取得方案要求的学分;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完成答辩与毕业。
(2)研究类硕士生
在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以硕士生身份与当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同期攻读博士生培养方案第一学年的必修与选修课程,完成相应的学分要求,并参与适量的专业科研工作。研究类硕士生在此期间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在第四学期结束后,如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表现出较好的学术研究发展潜力,则正式获得博士研究生资格。此后在博士研究生学制规定的3年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其余专业选修课程,并在导师指导下从事专业科学研究,出版或发表专著和学术论文,以及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和完成答辩。
本办法从经济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开始试点实行。学校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将这一改革办法推广到其他专业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