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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商品理论再认识
2017-11-21

摘 要:

劳动力商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它是剩余价值理论最为直接的逻辑和历史起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劳动力也是以商品形式出现, 如何认识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力商品,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形式与内容、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三个维度, 挖掘了马克思研究劳动力商品的有关方法, 对劳动力商品理论进行了再认识。以此为基础, 分别分析了在资本主义性质企业和社会主义性质企业中, 劳动力商品在以上三个维度中的不同特点。

关键词:

劳动力商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必要劳动; 剩余劳动;

众所周知, 劳动力商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它是从劳动价值论到剩余价值理论的中介, 因此, 没有科学的劳动力商品理论, 也就没有科学的剩余价值理论。如果说剩余价值理论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内在的、本质的规律, 那么劳动力商品理论就是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直接的逻辑和历史起点。应该说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对劳动力商品理论已经做了科学阐释, 学界对此也形成共识。那么, 为什么本文还要再研究这一问题呢?因为, 这是基于深入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商品问题的迫切需要。我们知道, 在马克思《资本论》中, 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 换句话说, 劳动力成为商品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形成是同一过程, 因此, 劳动力成为商品一定意义上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具有等价关系。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并存, 劳动力以商品的形式存在于市场上。在有雇佣关系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对劳动力商品的认识, 可以遵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经典理论;但在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究竟如何认识, 还是不是商品?这些问题在学界存在争议。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 我国学界就此展开过多次讨论, 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不是商品;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是商品;还有个别人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是“准商品”。虽然观点不同, 但他们的论证依据基本上都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篇关于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不同解读得出的结论。这个问题迄今尚未形成共识, 但人们似乎在承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劳动力市场这一事实的基础上, 直接转向了对劳动力市场本身的研究。然而, 在研究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今天, 关于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是不是商品、在什么意义上是商品, 是一个在学理上绕不过去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 劳动力商品理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共享发展理念、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等问题密切相关。因此, 我们不能因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都是商品这个相似的现象, 就认为它们在实质上也是相同的。马克思强调运用唯物史观方法研究问题, 绝不能被形式上相似所蒙蔽, 他指出:“极为相似的事变发生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演变中的每一个都分别加以研究, 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 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 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把万能钥匙, 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 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今天我们要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 必须深入这种极为相似的现象背后, 研究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不同性质的市场经济中究竟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进而寻找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商品运动规律的钥匙。

一、从市场经济一般意义上认识劳动力商品

在现实中, 并不存在市场经济一般, 只存在市场经济的特殊, 一般蕴含在特殊之中, 但理论分析往往要从特殊中抽象出一般。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时, 首先抽象出简单商品经济规律, 简单商品规律可以看作是发达商品经济规律的一般。我们无论是研究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都要以商品经济一般规律为基础, 结合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具体展开。依据这一方法, 我们在研究市场经济规律时, 也要从市场经济规律一般入手, 然后结合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具体研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本文对劳动力商品的研究也遵循这一方法。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规律时, 认为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 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前提条件。劳动力成为商品意味着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成, 即资本家阶级拥有生产资料, 工人阶级除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一无所有。于是, 劳动力成为商品就等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马克思的这一认识符合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从历史的角度看,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与以前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劳动力也成为商品;从逻辑的角度看, 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成为商品, 才使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价值规律转变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的剩余价值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坚持认为公有制企业劳动力不是商品的学者, 也正是基于这一原理。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 劳动力都是通过市场方式配置的, 因此, 劳动力在“形式上”成为商品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既然劳动力在“形式上”是商品, 我们就可以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劳动力商品的研究方法, 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力商品问题。但是, 本文要强调指出的是, 无论是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 劳动力在“形式上”都是商品, 不等于说它们在实质“内容上”没有区别。

(一) 以商品二因素的分析方法认识劳动力商品

在《资本论》的逻辑中, 马克思研究货币转化为资本, 首先是从资本总公式矛盾入手展开分析的, 通过对不等价交换各种情况的否定, 找到了资本发生价值增殖的源泉在劳动力上。资本要获得剩余价值, 必须购买到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那么与其他商品相比, 劳动力商品究竟有什么特点呢?对此马克思运用商品二因素的分析方法展开研究。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 其特殊性在于劳动力的使用过程不仅能够创造价值, 而且能够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在《资本论》中, 马克思这一分析直接针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所以这里超过劳动力自身价值的价值, 自然就是指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那么, 如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劳动力也是商品, 劳动力商品这一使用价值的特征是否依然存在呢?笔者认为是同样存在, 无论是在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 劳动力使用价值能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种性质都是存在的。在这个意义上说, 马克思对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分析方法, 可以运用于不同生产关系中劳动力使用过程的具体分析。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指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价值, 是由劳动者维持自身及其家属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运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关系, 来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关系。那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劳动力商品价值构成、实现以及与剩余价值的关系, 是否与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力商品价值构成、实现相同呢?这里要做具体分析, 从劳动力价值构成的内容上看, 无论在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 都是由劳动者及其家属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构成, 这一点有相通之处。但从劳动力价值的性质来看, 在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是不同的。在非公有制企业中, 必要劳动属于工人, 剩余劳动则属于资本所有者, 分配关系上存在劳资对立关系;而在公有制企业中, 必要劳动属于工人, 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也属于工人, 剩余劳动会逐渐转化为必要劳动, 分配关系中从根本上消除了劳资对立关系, 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国家利益的差别依然存在 (后面将具体展开分析) 。

(二) 在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中分析劳动力商品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种思想, 认为生产关系的本质是物质利益关系, 商品交换关系只是物质利益的实现形式, 因此, 仅仅从商品交换关系本身, 不能区别物质利益关系的实质内容。他指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 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 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 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本质区别, 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同样道理, 我们只知道劳动力在形式上是商品, 也不能从根本上区别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商品所包含内容的差别, 要认识这一点, 必须把劳动力商品的形式和内容区分开来。对此, 马克思也有相关的思想。比如马克思指出:“一旦劳动力作为它的所有者的商品出现于市场, 它的出卖采取劳动报酬的形式或工资的形式, 那么, 它的买卖和任何其他商品的买卖相比, 就没有什么更引人注目的了。成为特征的, 并不是劳动力这种商品能够买卖, 而是劳动力成为商品。”马克思这段话把劳动力商品与其他商品对比, 指出劳动力买卖这种“形式”本身不能表明资本主义的特征, 劳动力商品买卖的内容, 即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占有才是资本主义特征。他指出“奴隶的买卖, 按其形式来说, 也是商品的买卖。”但是从内容上看, 奴隶买卖与资本主义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在性质上完全不同。“在奴隶制度下, 用于购买劳动力的货币资本, 起着固定资本的货币形式的作用, 它只是随着奴隶一生的能动期间的消逝, 逐渐得到补偿。所以, 在雅典人那里, 奴隶主通过在产业上使用他的奴隶而直接取得的利益, 或者通过把奴隶租给别人在产业上使用 (例如开矿) 而间接取得的利益, 只是被看作预付货币资本的利息 (和折旧费) , 这同资本主义生产中产业资本家把一部分剩余价值和固定资本的损耗看作他的固定资本的利息和补偿完全一样。”马克思这里深刻地指出虽然奴隶的劳动力在“形式上”也是商品, 但是由于奴隶没有人身自由, 奴隶的劳动力商品就如同机器一样, 类似于奴隶主的固定资本;而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 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商品则是作为流动资本中的可变资本被使用的。

基于这一方法, 本文认为要理解劳动力商品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区别, 在研究方法上也要对劳动力商品“形式”和“内容”进行区别。在形式上, 无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劳动力都是生产要素, 因而都以商品形式出现, 这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本要求。但是, 在内容上, 劳动力多大程度上成为商品, 以及劳动力新创造价值的劳动即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间是什么关系, 则是由一定生产方式下的社会生产关系以及这种生产关系的具体发展阶段、实现形式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 劳动力商品在“形式上”表现为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自由、平等和功利的交换关系。但进入生产领域, 通过对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分析, 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内容上”就不是流通领域表现出来的假象了:在生产领域劳动力的使用 (即使用价值) 是在资本家监督下、为生产剩余价值而进行的劳动;劳动力的价值是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 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则作为剩余价值归资本家所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力商品与马克思的分析没有本质区别。而在公有制经济中, 劳动力虽然在形式上也是商品, 但在内容上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间不存在根本对立关系, 剩余劳动转化为必要劳动成为公有制经济关系的内在规律。需要指出的是,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因此, 他在研究方法上没有必要过多强调劳动力商品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区别。我们今天之所以要在研究方法上做这种区分, 是为了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下, 劳动力商品的内容变化规律以及这些变化如何引起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变化。事实上, 在具体的经济关系中, 劳动力商品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多种关系。比如一个劳动者, 如果没有任何生产资料, 只能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自己和家庭生活需要, 这就是马克思分析的典型的劳动力商品。如果一个劳动者自己拥有部分生产资料, 但还要部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维持、增加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资料, 劳动力就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这里又分为不同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一方面从事家庭劳动, 另一方面在自己的家里承接资本所有者转包给自己的商品生产活动 (资本所有者购买生产资料) , 类似于家庭副业, 这时劳动力在形式上不是商品, 但实际上还是部分出卖了自己的劳动力, 因为其收入中有一部分是通过卖给资本所有者的商品获得的。第二种情况是农民有自己的农业生产资料, 一方面家庭从事农业生产, 另一方面利用农闲或者家庭富余劳动力在企业做雇佣工人, 这时劳动力在形式上是商品, 但在内容上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因为劳动者的生活资料还可以通过土地这种生产资料来获得。当然, 如果农民在私营企业中获得工资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 那么农民土地的收益可以看作是自己额外的剩余。至于说究竟是劳动力商品化程度越低越好, 还是越高越好, 要做具体分析。

(三) 从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变动规律角度理解劳动力商品

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剩余价值规律, 是以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区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为前提的, 没有剩余劳动自然就不会有剩余价值。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方法就是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划分基础上展开分析的, 绝对剩余价值是必要劳动不变, 通过延长剩余劳动来获得的;相对剩余价值是在工作日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减少必要劳动, 增加剩余劳动来获得的。运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相互关系的分析方法研究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 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重要方法, 即使对未来社会的分析, 马克思也运用了这一方法。比如马克思认为未来社会“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形式, 才允许把工作日限制在必要劳动上。但是,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 必要劳动将会扩大自己的范围。一方面, 是因为工人的生活条件将会更加丰富, 他们的生活要求将会增大。另一方面, 是因为现在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将会列入必要劳动, 即形成社会准备基金和社会积累基金所必要的劳动。”理解马克思关于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分析方法, 应该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劳动时间与闲暇时间的关系;第二个层次是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关系。这两个层次结合, 才能更好地理解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关于“两个层次”的思想可以归纳如下:


表1 理解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方法

在社会主义社会甚至共产主义社会, 是否还要把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进行研究呢?笔者认为是必要的。这是因为:从生产领域看, 社会主义和未来共产主义, 生产力越发达, 越会有更多的剩余劳动, 因为剩余劳动是扩大再生产的源泉, 剩余劳动越多, 扩大再生产的规模也越大, 用来满足需要的财富才越丰富;从分配领域看, 社会主义和未来共产主义所有的劳动都向必要劳动方向转化, 但其前提必然是要在生产领域有越来越多的剩余劳动出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马克思的这一研究方法对我们探索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如何遵循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关系的规律, 更好满足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和共享发展需要, 有重要意义。

下面本文就从马克思关于劳动力商品分析的三个维度, 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经济关系中的劳动力商品特点进行对比分析。需要指出的是, 虽然本文在理论框架上提出三个维度, 但由于“形式”和“内容”、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这两个维度是内含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个维度之中的, 或者说是对这一维度进一步细化, 因此本文下面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分析是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两大方面展开的, 至于劳动力商品在“形式”和“内容”、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方面的特点, 则内含在这两方面的分析中。

二、劳动力商品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的特点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成为商品, 在学理上马克思已经阐述清楚了, 无需再论证。然而对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等更为具体的分析, 我们可以利用马克思提供的研究方法和线索, 进一步进行探索。

(一) 对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再认识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 它的特殊性在于能创造出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 是剩余价值的源泉。马克思指出, 劳动力是“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这表明, 劳动力具有与人类本身不可分离的特殊属性。这样, 就引出来值得研究的问题:一方面, 劳动能力蕴含在劳动者身上, 另一方面,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劳动力以商品的形式被买卖, 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必然是分离的。劳动能力与人身的不可分割性和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这一矛盾会产生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管理形式等独特的内容。

1. 劳动力“两权分离”导致劳动异化。

劳动既是经济活动的主体, 又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 因此, 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 对劳动力使用的效率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正如马克思指出的, 在劳动过程中“除了从事劳动的那些器官紧张之外, 在整个劳动时间内还需要有作为注意力表现出来的有目的的意志, 而且, 劳动的内容及其方式和方法越是不能吸引劳动者, 劳动者越是不能把劳动当作自己的体力和智力的活动来享受, 就越需要这种意志。”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 由于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即资本和劳动关系相对立, 劳动的意志必须服从资本的意志, 劳动的内容、方式、方法都与工人享受劳动过程相对立, “工场手工业分工的一个产物, 就是物质生产过程的智力作为他人的财产和统治工人的力量同工人相对立。……大工业则把科学作为一种独立的生产能力与劳动分离开来, 并迫使科学为资本服务。”

在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分离的关系中, 让劳动者的劳动服从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意志, 必然导致劳动异化, 资本必须实施强制劳动。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 资本购买劳动力的交换过程和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是分开的, “劳动力这种独特商品的特性, 使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在买者和卖者缔结契约时还没有在实际上转到买者手中。和其他任何商品的价值一样, 它的价值在它进入流通以前就已确定, 因为在劳动力的生产上已经耗费了一定量的社会劳动, 但它的使用价值只是在以后的力的表现中才实现。因此, 力的让渡和力的实际表现即力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 在时间上是互相分开的。”正是由于这种分离, 资本家才认为如果对工人不严加管理, 工人就会“盗窃”资本家的劳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 把劳动者假设为天生好逸恶劳是资本家的逻辑。问题根源在于资本主义所有制导致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分离, 造成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形成的劳动异化, 才是抑制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的根本原因。所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引用一家报纸的报道, 指出在曼彻斯特金属丝加工公司实行资本家和工人合伙经营以后, “第一个结果便是材料的浪费突然减少, 因为工人理解到, 他们没有理由比对待资本家的财产还更利害地浪费自己的财产”。

随着资本主义发展, 资本家也逐渐意识到让工人有一种为自己劳动的观念是提高效率的关键, 因此, 采用很多形式上的“经济民主”手段, 如美国的职工持股、德国在董事会中设立工人代表、日本的终身雇佣制度等等。尽管这些制度在本质上都是资本的管理形式, 但在形式上也形成了工人参与企业管理的事实, 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管理层面的共享。资本管理的这种变化实质是试图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范围内尽量使工人降低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感。

2. 资本主导下的劳动过程使劳动者技能趋于分化。

劳动力蕴藏于劳动者本身, “力”的含义可以包含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指力量, 另一个层次是指能力 (技能) 。在《资本论》第二篇关于货币转化资本的研究中, 英文版对资本家找到特殊的“劳动力”商品表述为:“The possessor of money does find on the market such a special commodity in capacity for labour or labour-power.” (“货币占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样一种独特的商品, 这就是劳动能力或者劳动力”) 这里关于“劳动力”的内涵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为“labour power”或者“force of labour”, 在这个意义上, 劳动力提供的是“力量”;另一层含义为“capacity for labour”, 即劳动者的能力、技能, 近似于指“ability of labour”。劳动力这两层含义的使用价值, 在现实中既可以是重合的, 也可以是分离的。单纯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 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大机器、大工业的出现, 劳动本身越来越节约, 劳动时间越来越缩短, 劳动者的能力越来越全面, 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促进人类走向全面发展的过程。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变换、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大工业“承认劳动的变换, 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 并且使各种关系适应于这个规律的正常实现。”资本主义推动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 因此也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同时也成为摧毁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 因为在这种制度下, 劳动者的技能是由资本增殖的需要来塑造的。

比如, 在工场手工业时期, 劳动者通常是有手艺的人, 所以劳动力自身既提供作为动力的“力量” (power) , 也提供作为技能的“能力” (ability) 。这种情况下, 资本家在使用劳动力过程中, 监督和管理相对比较困难。这一时期劳动力多为男性, 因为他们自身要提供“力量”来作为动力;同时又要有手艺和技能 (capacity或ability) 。所以马克思指出, 在这个阶段, 劳动者是工厂手工业的器官, 劳动者与资本的关系是形式从属关系。在这种技术条件下, 分包和家庭的分散生产更适合资本增殖的目标, 计件工资比计时工资更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 技术进步导致机器出现, 这时劳动的动力不主要由人提供, 而是由机器来提供, 工厂对劳动力的要求发生了变化, 出现了马克思所说的技能上的等级制度:一方面机器的技术要求劳动者只需要提供简单的操作, 也就是只需要“力量”, 工人成为简单的体力劳动者。这种“力量”除了男性劳动力之外, 妇女、儿童都可以提供, 这就造成妇女、儿童加入了劳动力大军。另一方面, 机器本身也要求高技能的劳动者维修、维护等, 这些工人主要不是提供体力上的“力量”, 但是提供智力和技能上的“能力”。这些人需要接受更多的教育和培训, 掌握更多的技能, 这些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也因此提高了。

本来生产力的客观发展, 在劳动者身上应该表现为对技能要求的提高和劳动时间的节约。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却不是这样, 马克思指出“由此产生了经济学上的悖论, 即缩短劳动时间的最有力的手段, 竟变为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受资本支配的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时间的最可靠的手段。”可见, 在资本追求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中, 生产力的发展不是以解放劳动者为目标, 而是以价值增殖为目标。因此, 资本主义社会分工和技术进步究竟会提高劳动者技能, 还是会去除劳动者的技能;抑或使部分劳动者技能提高, 另一部分劳动者技能下降, 存在不确定性。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实践中, 也不存在劳动力去技能化还是提高技能的明确趋势, 这主要取决于资本应用何种技术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积累模式更有利于增加剩余价值。比如, 战后的美国实行福特制, 自动化流水线导致美国出现去技能化趋势, 布雷弗曼的研究证明了这一点。但是, 在德国和北欧国家, 则是另一种情况, 它们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非常发达, 劳动者技能有提高趋势。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 劳动力的技能分化表现为“苹果—富士康模式”特点, 也就是发达国家掌握核心技术, 工程师们掌握核心技能, 发展中国家提供通用技能或无技能的劳动力。所以, 资本主义企业, 究竟如何塑造劳动力的技能, 现实中存在多种不同的模式。但从本质上说, 使劳动者技能分化是资本的内在要求。

(二) 对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再认识

1. 劳动力价值具有被压低到最低水平的倾向。

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 劳动力价值在总体上有被压到最低价值的倾向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提高劳动生产力和最大限度否定必要劳动, ……是资本的必然趋势。”剩余价值既可以从劳动力价值视角来分析, 也可以用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关系来认识, 这两个角度反映的是同一问题的不同方面。静态地看, 剩余价值量与劳动力价值量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动态地看, 剩余价值量既与劳动力价值量有关, 也与劳动力创造新价值的能力有关, 限于研究主题, 本文暂且不涉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与新价值创造的机制问题, 这里仅从劳动力价值构成特点、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转化规律以及劳动力再生产的性质这三个方面, 分析资本主义劳动力商品价值的特殊性。

马克思在研究剩余价值规律时, 是以资本家按劳动力价值支付工人工资为前提的。有人认为这一假定不符合实际, 因为现实中作为劳动力价值货币表现的工资是不确定的, 剩余价值必须通过压低工资来获得。本文认为马克思的假设是科学的, 因为他要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经济运动本质的、内在的规律, 要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规律的大逻辑, 因此, 无需考虑资本家支付工资的各种具体情况。虽然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 但相对于劳动力价值来说, 工资是一个更为具体的范畴, 它的运动规律与劳动力价值的运动规律不完全相同, 比如工资除了由劳动力价值决定之外, 还受市场供求关系、工会力量、货币价值因素的影响等等。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在市场中的表现形式, 工资的变动会影响劳动力价值的实现程度, 但不决定劳动力价值, 相反, 工资最终是由劳动力价值决定, 换句话说, 劳动力价值是工资波动所要围绕的轴心。正因为如此,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结构设计中, 没有把工资问题和劳动力价值问题放在同一章节, 在第二篇提出劳动力商品理论之后, 直接进入了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的分析, 直到把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都分析清楚后, 也就是把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特征揭示出来后, 才在第六篇补充性地研究了工资问题。

关于劳动力价值构成内容,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 劳动力价值组成部分包括劳动及其家属所需要的生存资料、发展资料。我们可以把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生活资料分解为两个层次:劳动者本人和家属所需的“生存资料”, 包括衣、食、住、行 (生活资料和住房) 等;劳动者本人和家属所需的“发展和享受资料”, 包括教育、培训、医疗、社会保障等。劳动力价值在现实中还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和其他商品不同, 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表明劳动力价值在现实中有很大弹性。从资本的本性来说, 劳动力价值有被压到最低限度的内在冲动, 但由于社会历史、道德等制度性的因素, 加之劳资力量的对比关系、生活资料价值种类的变化等, 都会影响劳动力价值的高低变化。这也表明, 代表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和代表资本家利益的剩余劳动之间, 客观上存在一定的转化空间。

2. 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间的转化空间。

马克思分析劳动力价值范畴, 是为了在性质上说明剩余价值范畴, 即剩余价值是劳动力新创造的价值中超过劳动力价值部分, 归资本家无偿占有的价值。而对于剩余价值规律本身, 马克思则是通过对必要劳动 (时间) 和剩余劳动 (时间) 之间关系的分析来揭示的。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既是揭示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方法, 也是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间关系动态运动的两种形式。绝对剩余价值是必要劳动不变, 剩余劳动增加的动态关系;而相对剩余价值则是必要劳动缩短, 剩余劳动相对增加的动态关系。这是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动态变化的两种基本关系。现实中, 两部分劳动的动态关系存在很多中间形式, 比如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同时增加、剩余劳动部分转化为必要劳动等等, 在表现形式上, 可以表现为绝对工资和相对工资变动关系。对此,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十五章“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对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动态变化专门进行了论述。

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之间的转化空间, 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不同表现, 从而成为不同市场经济模式的一个基础。以教育为例, 教育是一个国家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教育究竟是由政府提供, 还是劳动者自己来购买, 存在不同模式。美国模式强调教育是私人产品, 因此, 教育费用主要由劳动者本人和家庭负担。尽管美国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也是免费, 但美国私立教育发达, 尤其是私立高等教育更是如此。因此, 目前美国教育存在两个明显问题:一是教育差距不断扩大;二是美国家庭和大学生本人高等教育负担越来越沉重。美国大学毕业生沉重的债务负担使他们的劳动力再生产遇到困难, 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美国教育对受教育者本人来说不再是“资产”, 而是“负债”。正如皮凯蒂指出:“研究表明, 在1970-2010年, 家长收入属于美国收入后1/2的美国高校毕业生始终只占总数的10%~20%, 而家长收入是属于前1/4的高校毕业生比例却在同期从40%上升到了80%。换言之, 能不能上大学几乎就成了‘拼爹游戏’。”但“在欧洲, 大部分人都认为大学教育应和中小学教育一样免费或接近免费。”而在瑞典、芬兰等北欧模式的国家里, 教育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免费的, 相当于政府 (利用社会剩余劳动) 而不是家庭 (父母的劳动力价值) 提供劳动力再生产中的这部分费用。

3. 劳动力价值补偿通常被视为生产要素的再生产。

劳动力价值补偿本质上是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问题, 而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 既具有私人性质, 也具有社会性质。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个人性质, 可以体现在很多方面, 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形成角度看, 一个人从出生到成为有独立劳动能力的劳动者, 这个过程是以家庭为主的培养过程。一个劳动者, 消耗了自己的劳动力, 对劳动力进行补偿的过程, 是通过工资收入购买相应的生活资料, 这个过程表现为私人消费过程, 即W (劳动力商品) —G (工资) —W (个人消费品) 。从资本的角度看, 在生产过程中, 劳动力仅仅是要消费的生产要素, 工资是对这种消耗的补偿, 就像机器需要加油一样, 资本家只给“油”钱, 至于如何加、加多少油是工人自己的事情。因此, 资本的本性是把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尽可能作为劳动者的私人消费性质的过程看待, 最大程度降低这种生产要素的成本。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资本是根本不关心工人的健康和寿命的, 除非社会迫使它去关心。人们为体力和智力的衰退、夭折、过度劳动的折磨而愤愤不平, 资本却回答说:既然这种痛苦会增加我们的快乐 (利润) , 我们又何必为此苦恼呢?”从资本的本性出发, 个别企业总是把劳动力再生产压缩到最低程度, 甚至是提供劳动力萎缩再生产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然而, 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在客观上又具有社会性质。从单个资本的生产过程看, 马克思指出, 工人消费有两种, 一种是生产消费, 另一种是个人消费, “工人的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是完全不同的。在前一种消费下, 工人起资本动力的作用, 属于资本家;在后一种消费下, 他属于自己, 在生产过程以外执行生活职能。”所以, “工人的这种不断再生产或永久化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从单个资本的循环和周转过程看, 产业资本运动公式中, 劳动力的工资以可变资本的身份出现, 可变资本的循环和周转是单个资本循环和周转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社会资本的运动来看, 工人阶级的消费直接决定第二部类商品能否顺利实现。工人阶级消费的萎缩不仅意味着劳动力再生产受到影响, 而且直接影响社会资本的再生产。

由此可见, 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性质, 决定了资本剥削劳动的边界, 但社会其他力量迫使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间形成转化空间。剩余劳动向必要劳动转化程度越高, 意味着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商品化程度越低, 社会中共享成分也就越多。

三、劳动力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新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探索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问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分析劳动力商品的角度看, 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力商品问题与马克思的经典分析基本是一致的, 这里不再赘述。下面分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力商品的新特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公有制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要在市场上遵循价值规律, 以国有资本或集体资本的保值增值为目标, 这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有制企业大不相同。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通过市场进入企业, 劳动力在形式上也是商品;但从生产领域或非生产领域的劳动过程即企业内部关系看, 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结合特点、劳动过程的特点、劳动力价值的变化规律等, 都包含了社会主义制度属性和要求, 所以劳动力不再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的完全意义上的商品, 而是具有了“类商品”的性质。

(一) 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的新特点

从形式上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使用价值也必须创造价值, 而且要创造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 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但从具体劳动过程的内容上看则有了自身的新特点。

1. 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的“两权”实现了有条件的结合。

前文指出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分析中, 指出了劳动力商品使用过程中存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问题, 这种分离既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体现, 也造成了的劳动异化现象的产生。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 在“形式上”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也是分离的, 因为企业获得劳动力, 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招聘的形式,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力在进入企业之前不是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 而是以自己的劳动能力被企业聘用;在劳动契约中劳动者拥有劳动力所有权, 企业拥有劳动力的使用权;一旦契约解除, 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力市场上重新去其他企业应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换领域发生的这些现象, 看上去与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区别, 但一旦进入企业内部通过对劳动过程分析, 就会看到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在使用劳动力上的本质区别。

在公有制企业内部, 劳动者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 与生产资料直接结合, 在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实现了统一, 也就是劳动者自己拥有自己的劳动力, 同时也是自己使用自己的劳动力, 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公有制资本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关系。这是在制度层面发生的本质变化。但是必须看到, 公有制企业内劳动力“两权”结合仍然是有条件的、局部的结合, 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公有制企业要利用市场机制实现生产目的, 企业在市场上必须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企业劳动关系还要借助市场机制来实现, 每个劳动者在企业工作时, 就是企业的所有者, 离开企业时, 自己不能以所有者的身份带走生产资料。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在从公有制企业解聘后, 不一定再次进入公有制性质的企业。这样在公有制企业中每个劳动者都具有“虚拟所有者”的特点。可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有制企业不同于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实行社会所有制的劳动组织, 在未来社会劳动组织中, 每个劳动者在任何劳动组织里, 所有制性质都是一样的, 从一个劳动组织到另一个劳动组织工作变化, 都不影响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真正结合。

当然, 与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相比, 公有制企业内部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有条件结合, 依然为消除异化劳动提供了制度基础。这个制度基础体现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消除了企业内部资本与劳动的根本对立关系, 公有制企业内部无论是管理层还是普通劳动者, 都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根本利益的一致性, 为劳动者以主人翁的身份, 发挥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提供了条件。需要指出的是, 公有制企业内部管理者、劳动者根本利益的一致性, 并不意味着没有利益差别, 这种利益差别主要与旧的分工相联系。

2. 通过劳动过程的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公有制企业内部, 旧的分工意味着每个劳动者还只能固定在一个岗位上, 掌握一种技能。企业内部管理者、高技能劳动者和普通技能的劳动者之间还存在分工, 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之间存在差别。这种差别导致劳动还仅仅是谋生手段, 而不是第一需要。从根本上说, 这种差别是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没有达到足够高的程度、社会剩余还不足以支撑劳动者全面发展造成的, 而不是公有制这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本身造成的。相反, 公有制为消灭旧的分工和劳动者之间的技能分化提供了制度保障。恩格斯曾经指出, 在阶级社会里“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在资本主义制度里, 资本所有者有极力保持旧的分工的动力, 因为保持脑力和体力的差别这种旧的分工, 是维护阶级差别的物质技术基础,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和与之相适应的工人的经济关系, 是同这种变革酵母及其目的———消灭旧分工———直接矛盾的。”

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还不能一下子消灭旧的分工, 这样就必然存在个人利益与企业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差别, 这种差别正是劳动者作为“虚拟所有者”的原因。这种利益差别也有助于理解公有制企业解聘工人, 并不存在所有者自己解聘自己的悖论。只有深刻认识这种利益差别的复杂性, 才不会把公有制本身与工人个人利益简单地、直接地等同起来, 才能从公有制基础上的民主管理层面探索科学的制度和机制, 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那么, 公有制基础上的企业管理与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管理有什么本质区别呢?本文认为公有制企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是一个逐渐消除异化劳动、消灭技能分化、实现劳动共享的过程, 这与上文分析的资本所有者对企业劳动过程的管理倾向于劳动者的技能分化特征有本质区别。

目前, 人们对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对劳动过程的共享, 在认识上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人们通常认为, 共享是分配领域的问题, 即对劳动成果的共享, 这种理解有一定道理, 但很不全面。事实上, 分配关系是由生产关系 (狭义) 决定的, 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就形式说, 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 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从劳动者自我发展的角度看, 劳动过程的分享比单纯分配领域的分享更为重要, “因为工人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生产过程中度过的, 所以, 生产过程的条件大部分也就是工人的能动生活过程的条件, 是工人的生活条件, 这些生活条件中的节约, 是提高利润率的一种方法”。因此, 就共享而言, 如果没有生产领域中劳动过程的共享, 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试想一个企业劳动时间很长、劳动强度很大、劳动环境很差、劳动保护缺失, 仅仅在分配上增加一些工资, 这种共享显然不是真正意义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共享。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共享发展有四方面内涵, 即“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其中, “共建共享”就包括劳动过程的共享, 即“要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汇聚民智, 最大激发民力, 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这些思想包含了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的核心内容。

可见, 社会主义企业的共享发展既包分配领域的共享, 也包括劳动时间的缩短、劳动福利的提高、劳动者参与管理等劳动过程中共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对劳动力的使用, 更应该强调从人的自我发展角度去考虑, 把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有机结合起来。社会主义企业的共享从根本上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快速发展, 为缩短劳动时间, 增加休闲时间, 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那么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非公有制企业, 是不是就完全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所分析的那样, 在劳资尖锐对立中使用劳动力呢?前文曾指出, 资本主义企业现代管理理念已经发展到在管理层面共享, 尽管这种共享有明显的局限性, 但也是一种进步, 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非公有制企业, 也应该借鉴这种管理共享。此外, 更为重要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 公有制企业可以发挥“普照的光”的作用, 引导、影响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方向, 尤其是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 把公有制企业中共享的优势放大。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发挥”思想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应用, 即“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

(二) 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商品价值的新特点

从形式上看,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劳动力的价值构成也是由劳动者维持其自身及其家庭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构成, 生活资料包括“生存资料”和“发展资料”。劳动力价值在现实中, 也是通过工资形式, 用货币额来表示的。这些都反映了市场经济的表层运行关系, 因此与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劳动力价值构成没有本质区别。但是从内容上看, 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力价值的运动规律则发生了新变化。

1. 劳动力价值具有既满足生存需要又满足发展需要的内在属性。

前文分析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指出, 资本有压低工人工资的天然倾向, 因此, 抛开劳资关系中工人斗争和历史道德因素, 资本主义劳动力商品价值是以生存资料为轴心的, 劳动力的再生产实质是为个人的生存而斗争。而公有制企业则不同,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不是为了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 而是为了不断满足人们需要, 这种需要既包括生存需要, 也包括全面发展的需要, 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通过社会化生产, 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 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这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 劳动力价值的属性仅仅是为了满足劳动力再生产需要, 即保证劳动力不断被再生产出来;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企业劳动力价值的属性则不仅要满足劳动力再生产, 还要满足把劳动者作为一个全面发展的自由人再生产出来, 而后者恰恰是社会主义和未来社会追求的目标, 也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就是要“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这体现了人民对体面生活的需要。他还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对美好生活是期盼包括“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 这体现了人民对全面发展的需要。由此, 本文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发展阶段, 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可以进一步概括为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从劳动力商品的角度看, 满足人民需要的过程就是不断降低劳动力商品化程度、增加社会共享的过程。这个过程在政策上的实现路径就是构建以民生为基础的公共政策, 在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就业等各个方面, 为劳动者提供公共产品或半公共产品, 从而使劳动力再生产中越来越多地依靠共享方式获得, 而不是依靠个人工资收入来获得。虽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还要利用市场和货币的手段, 但在性质上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国家的角度, 这些产品是为了保障民生而不是追求利润;从劳动者的角度, 购买民生产品是消费行为, 而不再是投资或投机行为, 保证能够买得起。比如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这就明确了住房的民生属性。虽然劳动者还要花钱买或租, 但住房作为消费品而不是投资或投机品, 可以使依靠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消费得起。民生中共享的平台越高, 越有利于劳动者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在这个意义上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劳动力应该是朝着去商品化的总趋势发展, 尽管这个过程还比较漫长。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把劳动力不是单纯看作生产要素, 而是看作需要全面发展的人本身得出的必然结论。

2. 剩余劳动不断转化为必要劳动成为经济发展的新规律。

上文从使用价值角度分析了公有制企业在劳动过程领域的共享特点, 下面从劳动力价值角度分析在分配领域的共享规律。公有制企业内部创造的剩余, 归劳动者共同占有。在集体企业中, 剩余劳动完全归集体范围占有, 在国有企业中, 剩余劳动归企业和国家共同占有。公有企业占有剩余劳动, 其去向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社会的必要扣除 (M1) ;二是用于扩大再生产 (M2) ;三是转化为必要劳动, 满足劳动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个人全面发展需要 (M3) 。从企业的角度看, 前两项与资本主义企业没有本质区别, 因为资本主义企业也要进行社会必要扣除 (不过是以税收形式) 和资本积累。只有第三项, 才真正体现公有制企业劳动力价值变化的特点, 即剩余劳动不断转化为必要劳动。这个转化过程意味着公有制企业能够使劳动者生活资料在种类、范围、层次等各方面不断提高, 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仅仅在性质上认清了社会主义企业劳动力价值的特点还不够, 还需要进一步在量的变化规律上加以研究。因为在现实中, 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和非公有制性质的企业, 都是独立的市场主体, 商品价值构成都是遵循W=C+V+M的原则, C+V都是成本价格, M是剩余价值 (为了行文方便, 本文把公有制企业中的剩余称之为“共享价值”) 。在市场经济中, 从量上说, 工人获得工资 (V) 的多少和企业获得剩余 (M) 的高低, 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无关, 而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关。为了便于揭示问题, 现在我们假设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企业生产的是同种商品且经济效益也相同。

在这种情况下, 非公有制企业给工人的工资相当于劳动力的价值, 而劳动力价值是由这一时期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如前文所说, 资本有一种内在的倾向性, 就是把劳动力价值压低到最低水平。工人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凭借劳动力所有权获得的收入, 即V部分, 资本家获得剩余价值即M部分, 这是按生产要素所有权分配的体现。

公有制企业则不同, 工人工资首先要获得同一时期与非公有制企业工人相当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即劳动力价值。同时, 工人在收入分配的数量上还可以获得剩余劳动创造的共享价值的一部分, 这部分也会转化成工人的必要劳动。所以, 公有制企业工人获得收入为V+M3。V+M3在企业中是通过按劳分配的方式获得, 也就是根据岗位、技能、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确定。在国有企业中, 问题更为复杂一些。因为国有企业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 不同行业之间生产资料的优劣会有很大差别, 比如石油行业和家电行业就不同。企业内部按劳分配的价值, 应该由国家提取因为生产资料优越而形成的价值, 然后行业之间形成按劳分配的标准。

下面有必要单独对国有企业进行补充性分析。前面指出公有企业剩余劳动的去向包括:一是社会的必要扣除 (M1) ;二是用于扩大再生产 (M2) ;三是转化为必要劳动, 满足劳动者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个人全面发展需要 (M3) 。国有企业扣除的M1与集体企业扣除的M1在性质上是不同的, 如果说集体企业扣除的M1是以税收形式, 那么国有企业扣除的M1则包括税收和上缴利润两部分。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后, 国家以再分配形式在社会范围内实现共享, 包括发展教育、医疗健康、社会保障、消除贫困等等。国有企业发展越好, 社会共享基础也越牢。从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说, 劳动力商品化程度越能够呈现降低趋势, 因为劳动者很多发展资料都可以由国家提供的。因此, 只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才能为社会主义的共享发展提供可靠的经济基础。

这里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 由于国有企业劳动者作为“虚拟所有者”的虚拟程度比集体企业更高, 这就意味着国有企业工人的个人利益与企业集体利益、国家整体利益之间差别更大, 因此, 如何通过经济民主方法,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就成为国有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 这对能否提高国有企业竞争力、能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具有关键性的影响。一些人总是用国有企业管理层面的问题否定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属性, 进而否定国有企业存在的意义, 这是不正确的, 也是很危险的。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劳动力商品理论的研究方法, 从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形式和内容、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三个维度相结合的角度, 比较分析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不同经济关系中劳动力商品的共性与区别, 目的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商品的性质和变化规律。通过分析, 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其一, 与资本主义企业相比, 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在形式上是商品, 但在内容上不完全受市场经济规律决定, 无论是从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使用价值看, 还是从劳动力价值构成内容看, 都带有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特征, 因此, 公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力不是资本主义意义上的商品, 而是一种“类商品”。其二, 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力商品理论出发, 探索公有制企业如何利用各种民主管理形式, 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 推动生产力健康快速发展规律;探索在此基础上缩短劳动时间和增加休闲时间的规律;探索剩余劳动转化为必要劳动的规律,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享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