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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鹏:重要支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
2019-03-27

2017年天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754元,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仍有不少村庄的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村干部在村庄治理过程中有心无力。当前,仅仅依靠财政资金往往无法满足村庄发展需要,于是,农村集体收入就成为村庄建设和治理的重要支撑。

一是以国家农业农村改革试验区为突破口,实现制度创新供给。推进农村农业改革首先要破除制度障碍和体制机制约束,天津要抓住国家赋予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宅基地改革试点机遇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四区两平台”建设,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二是以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为平台,实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在破除土地、户籍等制度性约束之后,天津要继续以农村产权交易所为平台,逐步完善农村产权改革、农地流转、农村资产交易以及农村招投标等服务平台建设,从而实现农村各类资源和要素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与市场化配置。

三是以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为手段,吸引资本投入农业产业链。农村各类资源和要素实现市场化合理配置之后,关键要搞清楚这些资源和要素配置给谁以及相应的经营方式问题。现阶段,单纯依靠农民和村集体自身的力量,往往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特别是高附加值农业的生产经营过程,而多种类型的合作与联合形式是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土地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基础上,要主动吸引外部资本投入农业产业链之中。

四是以建设高质量农产品供给能力为内容,培育拓展市场空间。有了通过入股联合形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下一步需要着力为农产品销售拓展市场空间。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做到高质量的农产品供给,以满足人们对绿色健康农产品的需要。当然,乡村振兴不仅要依托农业,更要实现三产融合发展,着力发展依托于农耕文明、传统文化和农家风光的乡村旅游等产业,不断拓展乡村市场发展空间。

五是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共建乡村振兴利益共同体。实施好制度创新供给、要素市场配置、合作入股共建、产品顺应需要等举措的目标是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进而实现村庄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是指由村集体、农户、企业共同参与合作共建的新型集体经济。这样做能够借助各方的优势和力量,以适应市场需要和人民需要为导向,使得相关产业发展具备自生能力,从而持续为村庄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支持。